一名收取報酬的蘋果專家證人在該公司與三星之間的專利侵權訴訟案中作證稱,他對一份報告的研究發(fā)現(xiàn),百思買顧客曾錯誤地購買了三星產(chǎn)品,誤以為他們購買的是蘋果產(chǎn)品。
工業(yè)設計師皮特·布萊斯勒(Peter Bressler)稱,從審判程序到目前為止,蘋果已向其支付了7.5萬美元的報酬。他在昨天向加利福尼亞州圣何塞聯(lián)邦法庭作證時提及一份報告中的數(shù)據(jù),表明百思買顧客退換三星Galaxy Tab 10.1平板電腦最常見的原因是其以為自己購買的是iPad 2。百思買發(fā)言人蘇珊布希(Susan Busch)尚未就此置評。
三星律師查爾斯·范霍恩(Charles K. Verhoeven)則在交互訊問中對布萊斯勒提出質疑,他出示了2012年4月的視頻錄制口供,當時這名設計師被問及他是否認為消費者會弄混蘋果和三星的產(chǎn)品,他回答稱:“我不知道他們是否會弄混。”
蘋果和三星是高端智能手機市場上最大型的廠商,兩家公司正在爭奪智能手機市場主導地位,為此在四大洲展開司法戰(zhàn)爭,而目前正在進行的審判程序是雙方第一次在陪審團面前受審,兩家公司都正試圖說服陪審團相信其競爭對手侵犯了自己的設計和技術專利。
據(jù)布萊斯勒麾下費城公司BresslerGroup的網(wǎng)站顯示,他是“用戶研究、人為因素、生產(chǎn)流程以及創(chuàng)新標準沖突解決”等領域中的專家,他的證詞可能會繼續(xù)為蘋果的侵權指控奠定基礎。蘋果已在上周啟動訴訟程序,由負責iPhone和iPad軟件的高級副總裁斯科特·佛斯特爾(Scott Forstall)向陪審團提供了第一份有關有問題專利的詳細證詞。
蘋果前美術設計員蘇珊·凱爾(Susan Kare)也在今天向法庭作證稱,三星和蘋果的手機十分相似,以至于當她造訪蘋果律師的辦公室時誤將一部三星手機認成iPhone。凱爾是最初版本Macintosh電腦微笑圖標的發(fā)明者,她在向圣何塞法庭作證時表示,三星手機的應用屏幕與蘋果擁有專利權的iPhone設計“非常相似”。凱爾在1982年加盟蘋果,擔任屏幕圖形和數(shù)字字體設計師。
蘋果正在利用凱爾的證詞推進其有關侵犯iPhone軟件設計的訴訟,尋求向三星索賠25億美元。三星則已提出反訴,稱蘋果侵犯了該公司兩項有關移動技術標準的專利以及三項實用專利。蘋果還希望將一項初步禁令永久化,其內(nèi)容是禁止三星在美國市場上出售一款平板電腦。此外,蘋果還計劃將禁令的覆蓋范圍擴展至三星智能手機。
布萊斯勒是70項設計和實用專利的發(fā)明者,在賓夕法尼亞大學教產(chǎn)品設計。布萊斯勒表示,為了準備作證,他曾對多個版本的iPhone進行研究。布萊斯勒稱,他對Galaxy S 4G智能手機進行了侵權分析,發(fā)現(xiàn)這種手機“平直的連續(xù)表面”和“矩形比例”侵犯了蘋果的專利。他還說道,在對10多種其他三星手機和一款三星平板電腦進行了類似的分析以后,他得出了同樣的結論。
布萊斯勒在回答蘋果律師拉切爾·克萊文斯(Rachel Krevans)的提問時稱,這些手機“使專利設計具體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