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va中的類是構造面向對象程序的基本單位,是抽取了同類對象的共同屬性和方法所形成的對象或實體的“模板”。
Java中的對象 (推薦學習:java課程)
現(xiàn)在讓我們深入了解什么是對象。看看周圍真實的世界,會發(fā)現(xiàn)身邊有很多對象,車,狗,人等等。所有這些對象都有自己的狀態(tài)和行為。
拿一條狗來舉例,它的狀態(tài)有:名字、品種、顏色,行為有:叫、搖尾巴和跑。
對比現(xiàn)實對象和軟件對象,它們之間十分相似。
軟件對象也有狀態(tài)和行為。軟件對象的狀態(tài)就是屬性,行為通過方法體現(xiàn)。
在軟件開發(fā)中,方法操作對象內部狀態(tài)的改變,對象的相互調用也是通過方法來完成。
Java中的類
類可以看成是創(chuàng)建Java對象的模板。
通過下面一個簡單的類來理解下Java中類的定義:
public class Dog{ String breed; int age; String color; void barking(){ } void hungry(){ } void sleeping(){ } }
一個類可以包含以下類型變量:
局部變量:在方法、構造方法或者語句塊中定義的變量被稱為局部變量。變量聲明和初始化都是在方法中,方法結束后,變量就會自動銷毀。
成員變量:成員變量是定義在類中,方法體之外的變量。這種變量在創(chuàng)建對象的時候實例化。成員變量可以被類中方法、構造方法和特定類的語句塊訪問。
類變量:類變量也聲明在類中,方法體之外,但必須聲明為static類型。
一個類可以擁有多個方法,在上面的例子中:barking()、hungry()和sleeping()都是Dog類的方法。